小说或剧本故事情节类似但不是复制粘贴的算抄袭吗? -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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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故事情节的发展走向和其他小说或剧本类似,人物设定也差不多,但不是复制粘贴的,这样算抄袭吗?假如,某人写了一本小说,女主是身份低微却一直爱着男主的万人迷傻白甜,拜男主为师各种近水楼台,男主爱女主却因为自己是神仙身负某种责任而死不承认喜欢女主,女主最后爆出了牛逼的身份和男主在一起了,算不算抄袭《花千骨》?或者,假如《斗破苍穹》和《武动乾坤》不是同一个作者写的,是否可以从情节上认为是抄袭? 2、小说某些桥段和网上的微小说或者段子或者其他作者文里的某段撞梗了,比如雪落在头上假装一起白了头啊,下雨时为了和喜欢的人同撑一把伞故意假装自己没带伞这些桥段,套用在自己小说里算抄袭吗? 因为想表达的明白点所以有些啰嗦,还请大家原谅……求大神解惑!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抄袭的定义: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

  所以说《斗破》和《武动》在情节上雷同并不算是抄袭,毕竟是出于一个作者之手,只能说是无聊罢了。

  那么我们究竟能不能引用或借用一些为人熟知的桥段或是梗呢?

  当然可以!

  还有成语叫作“引经据典”和“旁征博引”呢。引经据典:引用经籍典故作为说话作文的依据。旁征博引:多方引证,以资威信。

  虽说诸如“在大雪纷飞中我们携手走到白头”这类的网文桥段算不上什么“经籍典故”,但我们适当地运用一下也只是属于“引用”的范畴。

  当然,引用也是有限度的!

  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失效后,文化部制订了《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件实施细则》。在后者的第十五条中明文规定了“引用”的限度:“适当引用”指作者在一部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的片断。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两千五百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如果多次引用同一部长篇非诗词类作品,总字数不得超过一万字;引用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四十行或全诗的四分之一,但古体诗词除外。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但专题评论文章和古体诗词除外。

  所以适当地引用以及小部分情节的类似基本是没有问题的。

  最后再谈谈题主自己创作的小说和《花千骨》情节雷同的问题吧。

  知道为什么说郭小四抄袭吗,原因就是他的多部作品对他人的著作都整体上构成了抄袭,细节可自行百度。

  但是否构成抄袭的“界定”又是相当模糊,具体需要专业法律人士来判定。

  最后给题主一个建议吧:

  现在写网络小说的写手太多了,故事情节多有套路,这也是网络小说看久了就索然无味的原因之一。如果题主想靠写网络小说积攒一定的知名度,还是要有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情节才好。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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